2016-10-19新聞來源:中國科協
中國科協國際聯絡部關於發布《國際科技會議審批申請指南》的通知
科協外函〔2016〕90號
中國科協所屬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辦公室、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綜合處(辦公室):
為落實科協係統深化改革、努力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的總體要求,推動學術交流繁榮發展、提高科技開放與交流水平,特發布《國際科技會議審批申請指南》,以進一步規範科協係統國際科技會議審批工作,為有關單位舉辦國際科技會議提供更便利的服務。
請有關單位遵照該規範執行報批工作,特此通知。
附件:《國際科技會議審批申請指南》
中國科協國際聯絡部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
國際科技會議審批申請指南
(試行)
為落實科協係統深化改革、努力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的總體要求,推動學術交流繁榮發展、提高科技開放與交流水平,服務世界科技強國建設,根據有關文件,特製定《國際科技會議審批申請指南》,以進一步規範國際科技會議審批工作,為有關單位舉辦/申辦/承辦國際會議提供便利服務。
一、受理對象
中國科協所屬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中國科協機關各部門及直屬單位。
二、申請時限
外賓人數300人以上或會議總人數800人以上的會議,以及涉及敏感領域問題需要特別報批的會議,須至少提前5個月報批;其他會議至少提前1個月報批。
三、申報材料
紙質申報材料須包括:
(一)《關於申請舉辦/申辦/承辦**會議的請示》。
(二)《境內舉辦國際科技會議申請表》。(表格請在科協網站-對外交流-常用表格處下載)
(三)如會議涉及國內多家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須提供相關單位的確認函。
(四)會議日程。
(五)如在京外舉辦,須提交舉辦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的同意函原件。
(六)如國際組織委托在華舉辦國際科技會議,須提供國際組織的委托函或確認函。
(七)如涉及國際組織,須提供相關國際組織的材料:背景介紹、中英文章程、涉我敏感事項、會員名單。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關於申請舉辦/申辦/承辦**會議的請示》中須詳細注明以下事項:
會議組織相關內容
含會議時間、地點、類型、規模、目的和意義等。
經費問題
經費來源和經費預算,確保收支平衡。
附設展覽
如附設1000平方米以內的學術展覽,須說明展覽內容和麵積。
(二)《關於申請舉辦/申辦/承辦**會議的請示》紙質材料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境內舉辦國際科技會議申請表》紙質材料須申報單位法人簽字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三)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時間與蓋章時間相距不超過6個月。
五、申請程序
(一)提交材料
嚴格按照申請時限報送紙質版材料到中國科協國際聯絡部。對於超出申報時限的,不予受理。
(二)材料審查
合格者,繼續履行後續報批手續;不合格者,退回申報單位補充修改。
(三)印發批件
經相關部門和領導批準後,印發會議批件。
六、注意事項
(一)調整會議名稱、時間、地點、人數等要件,須重新提出審批申請。
(二)會議代表來自兩個國家或地區(不含港澳台地區)且不邀請第三方人員參加的雙邊交流科技會議,參照上述要求審批。
(三)本指南由中國科協國際聯絡部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政策辦理。
七、聯係方式
中國科協國際聯絡部國際組織處
地址:北京市複興路3號中國科技會堂1719室
郵政編碼:100863
電話:010-6852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