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中國科協三峽科技出版資助計劃的通知
2012-02-21新聞來源: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科協辦函學字〔2012〕154號
各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科技工作者學術成長,推動學科發展,繁榮科技出版,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聯合設立中國科協三峽科技出版資助計劃(簡稱出版資助計劃),資助自然科學和技術科學領域的科技著作出版。根據《中國科協三峽科技出版資助計劃管理辦法(試行)》,現將2012年度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從事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或技術開發、改造和產品研發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3.申請資助的科技著作已完成初稿。
申報人須為科技著作的著作權人。著作權人原則上不得多於3人;著作權人若為多人,申報者須為第一著作權人,並出具其他著
作權人簽署的同意申報資助的意見書或委托書。
二、資助範圍
資助的科技著作必須滿足如下條件之一:
1.基礎研究科技著作:研究成果在理論上有重大發現,或在方法上有重要突破,或在實驗上有重要創新;
2.應用基礎研究科技著作:研究成果具有獨到見解或構成新穎體係,在生產技術領域應用有重大前景;
3.技術開發改造和產品研發科技著作:從事技術開發、改造和產品研發的成果已得到實際應用,並取得重大經濟效益;
4.綜合性科技著作:對開拓新領域、促進科技創新發展有重要意義,有重要積累價值或有傳播價值。
資助的科技著作版麵字數原則上不得超過30萬字,且內容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45歲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和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優先資助科技工作者出版首部科技著作。
下列作品暫不列入出版資助計劃資助範圍:
1.譯著;
2.論文集等彙編作品;
3.再版作品;
4.教科書、工具書。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申報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中國科協三峽科技出版資助計劃申報書》一式4份;
2.科技著作初稿的全部打印文稿,以及相應的word電子文檔光盤;
3.所在學科兩位不同工作單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的推薦書;
4.反映科技著作書稿成果學術水平、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有關證明材料。
申報者每次隻能申報資助一部科技著作,受資助的科技著作正式出版後,方可提交新的科技著作資助申報。申報的科技著作若為叢書,應按每冊科技著作的名稱分期分批單獨申報。
(二)申報渠道
出版資助計劃不接受個人直接申報,申報者須通過下述任一渠道推薦方可申報:
1.所在學科中國科協所屬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
2.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學會學術部;
3.所在學科或相近學科的中國科協常委;
4.所在學科或相近學科的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
5.所在學科或相近學科的“211工程”高校校長;
6.所在學科或相近學科的中國科學院所屬研究院所所長(院長)。
(三)申報材料報送
出版資助計劃在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設有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常年接受各渠道推薦申報。
1.由中國科協所屬全國學會、協會、研究會,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學會學術部推薦的,申報材料由推薦單位簽字蓋章後統一寄送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由中國科協常委、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211工程”高校校長、中國科學院所屬研究院所所長(院長)推薦的,申報材料由推薦人簽字後,可由推薦人寄送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也可由申報人自行寄送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四、其他事宜
1.《中國科協三峽科技出版資助計劃管理辦法(試行)》發布在中國科協網站,可登錄www.cast.org.cn查閱。
2.為更好地服務科技工作者,請各單位加強對出版資助計劃的宣傳,在本單位各類網站及相關期刊、雜誌上刊登出版資助計劃介紹,轉載本申報通知。
3.申報材料請於2012年4月15日前或2012年10月15日前寄送到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並將相應的word電子文檔發送到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專用電子郵箱。
聯 係 人:郭秋霞 高立波 趙暉
聯係電話:010-62103166,62103126
電子郵箱:kxsxcb@cast.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16號 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710房間 “出版資助計劃”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1
4.出版資助計劃評審結果將分別於2012年5月和11月在中國科協www.cast.org.cn、中國三峽集團www.ctgpc.com.cn、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暨科學普及出版社)www.cspbooks.com.cn網站,以及有關科技報刊媒體公布。
附件:★★/n35081/n35488/n13701104.files/n13701067.doc☆☆中國科協三峽科技出版資助計劃申報書.doc
學會學術部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