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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能源體製改革研究報告》:破除能源領域行政性壟斷

2014-07-03新聞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放眼未來,中國經濟很有可能在20年內突破200萬億元,成為影響全球經濟的決定性力量。但中國未來的經濟發展也麵臨挑戰和約束。尤其是中國已經遭遇到經濟發展的能源瓶頸,能源消費的總量問題、結構問題和環境問題突顯。其中尤為突出的是,我國化石能源儲量有限,能源供應長期緊張,但能源利用卻相當粗放浪費,且高度依賴於煤炭,導致大氣汙染問題日趨惡化,不斷逼近環境容量和民眾忍耐的極限。

發達國家應對能源危機的曆史經驗表明,旨在通過價格手段節約能源消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節流"政策,是實現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唯一選擇。

"節流"就要求打破我國能源領域現行的行政性壟斷和價格管製,同時利用市場和政府的手段把能源的價格機製理順。對此,本報告提出以下建議:

(一)推進能源領域的市場化改革,首先是要破除石油、天然氣和電力三大行業各種形式的行政性壟斷,放開市場準入。在油氣領域,經由先易後難、逐步推進的策略,可先打破原油和成品油進口環節的行政性壟斷,放開下遊流通環節;再組建礦藏資源交易所,允許油氣礦藏的自由交易;最後放開上遊油氣勘探環節。對於天然氣管道和電網的自然壟斷問題,則可借鑒國內外"網運分離、放開管網投資、管網之間無歧視性準入"的成功經驗,先將管網從現有的油氣公司和電力公司完全分離出來,新成立的天然氣管道公司和輸電網公司不得參與天然氣和電力的具體經營。屆時,根據網運分離後的市場實際運行效果,可考慮進一步將管網公司根據區域進行橫向拆分,變全國性的自然壟斷為區域性的自然壟斷,並放開天然氣管道和輸電網的投資建設。

(二)取消競爭性領域的價格管製。在破除行政性壟斷之後,在能源領域,除了區域天然氣管道和電網的自然壟斷,其餘各個領域和環節將基本形成競爭性的市場。此時,成品油價格、天然氣價格、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均可適時放開。而電力和天然氣的管網運輸價格,則應保留現行的價格形成機製,以"成本加成"的原則進行管製定價。另外,目前電力領域的交叉性價格補貼應轉由財政支出。

(三)加強政府對能源消費的環境外部性管製。在征收汙染稅、補貼清潔能源和汙染權交易這三種市場化手段中,應首推在降低其他稅收(例如企業所得稅)、維持稅收總量平衡的前提下,征收煤炭和石油的汙染稅。在具體征收措施上,可先對石油和煤炭征收適量的燃料稅,再考慮對電廠、水泥和鋼鐵等用煤大戶進行監控,根據汙染物實際排放量對這些企業加收額外的汙染稅。

(摘自北大國家發展研究院能源安全與國家發展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能源體製改革研究報告》)

原標題:《中國能源體製改革研究報告》:破除能源領域行政性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