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體幹預與我國水安全戰略體係的構建
2014-06-30新聞來源:雷麗萍
近年來,水短缺、水災害、水汙染等水安全問題日益給人類的生活和健康帶來威脅,這種非傳統安全使作為個體的"人"和作為群體的"人類"陷入了水匱乏和因水生懼的兩大威脅之中。1994年,聯合國發展計劃署在其發表的《人類發展報告》中發出警告,水危機對經濟的破壞是任何恐怖主義襲擊所無法比擬的,水安全問題可能引發的嚴重衝突甚至會威脅傳統意義上的國家安全。由此可見,全麵構築水安全戰略保障體係,緩解水短缺、規避水災害、防治水汙染,對於保障我國的人民安全和國家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水體幹預的內涵與發展現狀
為了減災防災、謀取社會安定與福利,緩解和避免水問題導致的安全威脅,人類長久以來試圖對地表水、地下水、大氣水等進行各種人工幹預以使其向人類期望的方向流動和分布。例如,築壩使洪水向安全的方向流動和分布,把自然流動的水蓄起來按照人類需求進行調度,修渠將水由豐沛之地流引幹涸之地等。提、調、引、蓄四類水利工程便是人類幹預水體以達到保障水供給、開發水效益、避免水危害目的最經常使用的手段。
2011年"一號文件"做出了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並將其提升至事關國計民生的高度,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共中央首次全麵係統部署水利改革發展工作。國家"十二五"水利發展規劃提出,為保障城鄉水資源供給安全,將在2011年至2015年間實施一係列水體人工幹預行為,包括完成南水北調東、中線一期主體工程建設,結合黃河水資源的優化配置和調度,開展東、中線二期工程和西線工程前期工作;推進貴州黔中、西藏旁多、遼寧青山、海南紅嶺、雲南小中甸、四川小井溝、重慶金佛山、甘肅引洮、浙江舟山大陸引水、桂林漓江補水、吉林引嫩入白、青海引大濟湟、西南中型水庫等一批重點水源和跨流域、區域調水工程建設;開展引漢濟渭、引江濟巢、鄱陽湖水利樞紐、滇中引水等工程前期工作。
以提、調、引、蓄四類工程為代表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幹預行為,以及當前新出現的以人工降雨、催雨為代表的大氣水幹預行為,不僅能夠有效緩解水資源短缺,保障水資源供給,改善平衡局部水資源分布不均,規避水災害風險,同時能夠收獲交通、發電、灌溉、旅遊等多方麵收益。當前,隨著水利工程施工工藝日趨成熟,水體幹預的定點幹預可控性、可靠性大大提高,已經成為我國解困水安全問題的主體戰略和主要手段。
構建我國水安全戰略體係的重要性
我國水安全形勢嚴峻。當前,我國有4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缺水地區,其中黃、淮、海地區及西北內陸等嚴重缺水區占35%。我國人均水的可用量水平很低,隻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我國曆來是一個長期受水害威脅的國家,也是世界上水、旱災害形勢最嚴峻的重災區。1900年至2011年,世界各國有曆史記錄的水旱災害中,我國水旱災害的發生頻次都位居世界首位。同時,我國飲用水汙染情況也日趨嚴重,2010年水利部發布的《中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實踐與探索》的報告顯示,目前有1億多農村人口無法獲得清潔飲用水。我國水安全趨勢不容樂觀。隨著人口的不斷增長、經濟日益發展和社會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對水的需求量與日俱增,但水的供給總量基本保持不變。從長期來看,這將導致水的供需缺口持續擴大,水危機爆發的可能性加劇。
水安全與國家安全休戚相關。水安全包括水資源安全、水生態環境安全、水災害規避等三方麵內容,其影響著生態安全、經濟安全、社會安全等國家安全的多個方麵。水是生命之源,水資源短缺以及水災害將對人們的生命健康與正常生活秩序造成衝擊,容易引發大規模人群的恐慌進而危及社會安全;水是生產之要,作為重要的社會生產要素,水資源的短缺將在很大程度上妨礙正常的生產秩序,阻礙經濟持續穩定發展,進而威脅經濟安全;水是生態之要,水汙染和水短缺將惡化生態係統,進而危及生態安全。
水安全是我國可持續發展與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一環。水資源是一種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基礎性自然資源,其支撐著一國社會經濟和自然生態的維係、穩定與發展。水安全遭受威脅、難以得到保障必將破壞人們的生存和生活秩序,威脅社會穩定,遏製國家長遠發展。因此,我國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必須以水安全的保障為基礎和前提,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在水安全保障的框架內穩步推進。
我國水安全戰略體係構建路徑
建立整體的涉水安全管理戰略。平衡水安全各個子目標之間的關係,協調水安全政策長期與短期、局部地區與更大空間範圍的成本和收益,必須建立整體的涉水安全管理戰略。隻有在整體水安全戰略的指導下,才能建立起互為補充、互相促進的激勵性政策、保障性政策和規製性政策,促成水安全在更大的時間跨度、更廣闊的空間範圍、更多維的社會管理領域達成真正的全方位的安全。
開發新的水資源。拓寬水資源的來源與供給,開發儲備巨大的冰川水和大氣水,是一種保證水資源安全的開源途徑。當前,水資源的開發主要以地表水和地下水為主,占地球淡水總量68.7%的冰川水開發甚少。隨著水體幹預理論與技術的不斷進步,開發手段的日趨多樣化,可以將開發冰川水作為緩解水資源短缺、保障水資源安全的一個新思路。大氣水的季節性分布直接影響地表水的季節性分布,因此,可將水災害的防禦戰略以及水資源的保障戰略追溯到降水的源頭,對大氣進行人工幹預,利用人工降雨、催雨、驅雨、人工防雹等手段,調整、平衡地表水量的時空分布,達到減災、防災以及保障水資源安全的目的。
加強跨界水資源開發和管理領域的國際合作。跨界水資源的國際合作是避免國家之間水爭端、防止由水引發的武裝衝突的有效手段。在我國與周邊國家共享的界河中,有12條發源於我國,是我國和周邊國家重要的飲用水來源,任何單邊水體幹預行為都可能引發國家間衝突,進而威脅國家安全。因此,需要在和平協商、共同合作的原則和基礎上,為共同開發水資源、共同利用水資源、共同管理水資源製定框架性協議,用以指導和規範跨界水域的水資源開發和管理的國際合作。
維護國內地區間的水資源均衡。地區之間的水資源均衡是水安全在小尺度空間的落實和保障。省際的跨流域調水、攔河築壩等水體幹預將改變上下遊水資源數量的分布,帶來上下遊經濟發展機會和戰略資源的重新分配。其本質上是地方政府間利益與地區間人民生存條件和發展資源的重新分配,不僅容易引發地方政府間的衝突,而且易導致一些原本生活富足地區的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影響社會穩定。因此,實施水體幹預行為之前必須考慮地區間水資源的均衡,設計合理的水體幹預行為方案,防止由於水體的人工幹預造成地區間水資源懸殊。同時,設置合理的利益補償機製,在總體上進行利益協調與平衡,維護社會和諧。
(作者單位:華東政法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