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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能源部呼聲再起 核心問題現分歧

2012-10-20新聞來源:中國經營報

否擁有價格 管理、投資審批職能莫衷一是

  重建能源部呼聲再起 核心問題現分歧

  十八大召開前夕,中國能源研究會針對能源體製改革課題發布的一份報告引起行業轟動,報告中提到中國應設專門的能源部,以加強能源行業管理。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該課題是由國家能源委委托中國能源研究會執行,由中國能源研究會副秘書長、國家 電監會辦公廳副主任俞燕山具體負責。

  長期以來,中國能源管理職能分散在國家能源委、國家 發改委、能源局、水利部、國土資源部等十多個部門。由於缺乏統一的能源管理,多部門之間相互推脫、大型國企自立門戶、能源行業無序競爭、國際影響力缺乏等問題普遍存在。

  “作為能源生產和消費的超級大國,中國絕對有必要成立能源部。”全國工商聯 新能源商會秘書長曾少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重建能源部已經成為能源界的普遍共識。組建能源部,或將成為下屆政府能源體製改革的重要命題。

  能源部呼聲再起

  能源部不是幾個部門簡單的合並,最重要的是涉及到職能和利益的再分配。

  關於組建能源部的建議,中國能源研究會是在《健全與市場經濟和低碳經濟相適應的能源管理體製執行報告》中提出的。中國能源研究會是國內研究能源 政策和技術的最具影響的學術團體之一,曾多次為國內的能源領域重大技術經濟決策提供谘詢和建議。

  報告出台後,最引人注意的亮點是,為了減少能源部成立的阻力,該報告甚至沒有提及價格和投資審批等敏感話題,目前這兩個職能仍掌握在國家發改委手中。

  然而,能源部絕不是幾個部門簡單的合並,最重要的是涉及到職能和利益的再分配。業內認為,按照中國能源研究會的建議來看,如果不涉及價格和投資審批等職能權利,那麼重建的能源部將會是形同虛設。

  “以前中國的能源管理模式主要是重生產、輕消費,重供給、輕調節,但隨著經濟的發展,控製能源產量和 節能減排,正在成為能源領域新的政策目標。”俞燕山認為,隨著能源政策的轉變,中國需要一個強有力的能源監管部門,從而保證政策的統一和有效執行。

  2010年1月,在國家能源局成立兩年之後, 國務院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這是目前中國最高規格的能源機構,國家能源委現任委員會主任為國務院總理溫家寶。

  據媒體報道,成立國家能源委是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的後續。當時曾有人提出直接一步到位成立“國家能源部”,但最終由於部委權限劃分等問題的阻礙,並未成行。

  國家能源委實際上應該還是國家能源部的過渡模式。因為其仍是國務院領導的議事協調機構,而非獨立職能機構。

  目前,中國能源管轄職能分散在國家能源委、發改委、能源局、國土資源部、水利部、工信部、財政部、科技部、建設部、農業部和交通部等十多個部門。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我國能源行業可以說是“九龍治水”,由於缺乏統一的管理部門,多部分之間相互推脫責任、大型國企自立門戶、能源行業無序競爭、利益分配不均衡、國際影響力不高等問題普遍存在。

  “能源產業是一個整體,中國需要一個統一的管理協調部門。”韓曉平表示。

  對於組建能源部,中國能源研究會在報告中提出了幾點建議,將采用政監合一模式,在能源部下設能源監管局。具體職能劃分是將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水利部、工信部、財政部、科技部、商務部等部門的能源政策職能,並入能源部;將電監會、能源局、商務部和水利部的部分監管職能並入能源監管局。

  另一方麵,報告建議將國家能源委作為統籌能源政策與外交、科技、環境等政策的機構,其辦公室保留在發改委;而價格、投資審批權管理繼續保留在發改委,根據市場化改革進程及監管製度建設進程,逐步改革行政審批製度。

  對此,中國能源研究會能源政策研究中心執行副主任林衛斌解釋稱,目前的能源市場已經具備了“政企分開、主體多元、國企主導”的格局。設立的能源部將具有明確的職能定位,在沒有價格製定和投資審批權的情況下,能源部依然可以發揮重大的作用。

  各方利益衝突難平衡

  改革各項成本都很大,即使能源部真正成立,要實現權力的有效運轉也需以時日。

  “中國能源研究會提的這個建議我認為還是沒有觸及根本問題。”國家能源專家谘詢委員會委員、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發改委的能源政策製定,主要是從宏觀經濟角度考慮,而不是能源管理的目標。如果沒有價格製定和投資審批權,那麼即使組建能源部,其執行力也將大打折扣。

  曾少軍認為,建立能源部的一重要目的是進行能源體製改革,理順價格關係、打破壟斷。但是目前的困難在於如何平衡與其他權力部門的利益。

  長期以來,具有中國特色的國家發改委被稱作“小國務院”,而如果欲將發改委手中的能源定價權和審批權剝離出來,實行的難度可想而知。

  與此同時,“兩桶油”(即中石油和中石化)、五大電力集團這樣的大型國有能源企業,也會遭遇改革陣痛。

  卓創資訊成品油行業分析師胡惠春表示,以“兩桶油”為例,其目前在成品價格製定、成品油行業標準、地方資源稅和暴利稅等稅種修訂上,都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都將這些權力收回,勢必影響到上述企業的利益。

  記者隨後致電中國石油和陝西延長石油及電網公司等幾家大型央企的相關發言人,針對未來可能成立的能源部,上述企業均表示不願評價。

  “很多問題我們也希望解決,但關鍵是即使說話也沒有分量。”國家電監會一位內部人士告訴記者,在十年前電監會應中國的電力體製改革產生的,但是由於沒有審批權,也沒有相關法律明確職責,在 電力改革和規則實施過程中很難協調相關利益主體。

  中國科學院電工研究所客座教授武建東博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設立能源部的核心就在於,把大型國有企業承擔的政府職能,作為一種公權,妥善地轉移到能源管理部門的手中。隻有實現能源行政機構的公權和企業的經濟私權分開,才能保證能源部具有強有力的職能。

  那麼,如果要進行這場能源體製的改革,成本究竟有多大?

  武建東表示,如果組建能源部後,各省區、市是否也應配套設立能源監管機構,同時配套安排上萬的公務人員。同時作為能源部提供法律職能依據的《能源法》,也應適時出台。

  事實上,早在2005年9月,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就批示要求立即研究起草《能源法》。隨後在2006年初,國務院彙集15個相關部委組建了《能源法》起草小組及專家小組,組織了十幾次研討會和意見征求會議,《能源法》草案數十次易稿。最終在2008年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送審稿,並由國家發改委報送國務院法製部門。不過4年過去了,直至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依然未能出台。

  “改革各項成本都很大,即使能源部真正成立,要實現權力的有效運轉也需以時日。”武建東預計,能源部的組建有望在下屆政府中完成。在政府換屆之後,組建能源部或將成為未來5~10年內能源體製改革的重要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