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1新聞來源:188BETApp
應台灣台北市建築協會的邀請,中國水電發電工程學會水電監理專業委員會毛亞傑名譽主任等一行11人,自2010年12月9日~12月18日對台灣水力發電行業進行了考察。在台灣期間,水電監理考察交流團與台灣成功大學建築係的教師們交流了台灣電力發展情況,考察了明潭水力發電廠和石門水庫,與電廠工程師交流了電廠運行管理情況和水利工程招標經驗。
一、台灣電力工業基本情況
到2009年底,台灣電力總裝機為4024.7萬kW(相當於大陸的4.59%),其中火電裝機容量約為3072萬kW,核電裝機容量約為514萬kW,水電裝機容量約為454萬kW。台灣屬於無煤、無油、無天然氣、無鈾的無能源孤島,能源自給率隻有4%,大部分為水電。如果有戰爭等意外情況,切斷煤、油、天然氣的運輸,短期內發電廠即可因能源短缺而停運。
台灣2009年售電1936.1億度,平均售電價2.607元新台幣/kWh(0.579元人民幣);電力公司平均外購電價2.55元新台幣/kWh(0.567人民幣)。台灣的售電價水平接近於廣東省。電力公司外購電電價(相當大陸上網電價)高於中國大陸。
台灣電力工業的主體是台灣電力公司。電網由台灣電力公司壟斷經營,向用戶輸電及配電、售電。發電的主體仍為台灣電力公司,裝機容量3220.4萬kW,占總裝機容量的80.5%;民營電力裝機容量779萬kW,占19.5%。
台灣電力公司計劃在未來的十年中新增裝機1744.1萬kW,其中常規水電15.5萬kW、風電與太陽能73.8萬kW、火電1384.8萬kW、核電270萬kW。在建的發電廠主要為核四電廠,裝機容量270萬kW,但由於環境問題存在爭議進展不順利。這些項目中除核電已開工外,其它項目尚未建設,大陸電力企業都有參與的機會。
二、台灣水力發電概況
台灣雨量充沛,但地形陡峻河流流程很短,難以修建大型水庫。河水陡漲陡落,泥石流較嚴重。水電站多為無水庫調節的小水電,最大的水庫是著名的日月潭和石門水庫。
日月潭是在原有兩個小的湖泊——日潭、月潭的基礎上,在湖水出口建壩使水位升高,水麵加大,兩湖連為一體成為日月潭,麵積相當於杭州的西湖。在日月潭水下建有引水洞,在山下建有調節水庫。把湖水引入明潭抽水蓄能電廠,在用電高峰時放水發電,所放湖水存入山下調節水庫;在用電低穀時,電網供電給電廠把水從調節水庫抽回日月潭,保持日月潭風景區水位不變。明潭電廠是台灣最大的抽水蓄能電廠,裝機160.2萬kW,日月潭為其上池,山下調節水庫為下池,發電水頭380m。日月潭即是風景區又是抽水蓄能電站的水庫,是風景與水力發電結合開發的傑作。水電站的建設使原來兩個無名小湖連成著名的大湖;抽水蓄能電站的運行方式——白天放水發電、晚上抽水蓄高湖水位,使湖水位基本保持衡定,形成穩定的湖光山色。水電開發不僅沒有破壞原有景區,還使原有湖泊水體加大,湖麵擴大,成為更加美麗著名的風景區。
石門水庫有效庫容為2.4億m3,裝機13萬kW,年發電4億kWh。發電廠的下遊建有水庫,發電後的水從下遊水庫引出,為180萬人口供水,灌溉3.65萬公傾農田。石門水庫及發電廠的產權歸屬台灣水利署,由台灣電力公司經營。這種經營模式保證了台灣電力公司以最優模式運行石門發電廠。
根據台灣有關部門的規定:貨物100萬新台幣以上、勞務640萬新台幣以上、工程2億新台幣以上,采購時都需招標。其評標辦法是:第1步評資格標、第2步評技術標、第3步評價格標。這種評標方法使資格與技術較差的企業沒有中標機會,技術、資格相同的企業主要比價格,突出了價格因素的作用,定量指標數字化,比較透明,是國際通常作法。
在評標的第1步中,台灣的“資格”與大陸的“資質”不一樣。大陸的資質指政府頒發的資質證書,台灣行政當局不頒發資質證書,其資格指投標企業的市場業績和信譽。大陸在工程審計中或在工程出現問題時,首先檢查承包企業是否資質合格,因此使采購方(特別是國企)片麵提高投標資質,小企業在其能幹而大企業不願幹的項目上沒有投標資質,不得不購買大企業的資質證書,以其名義投標。
三、收獲與建議
通過這次考察和水電技術交流,加深了對台灣電力建設和管理的認識,台灣的電力建設也有大陸借鑒的經驗,中國大陸電力企業也有可能參與台灣的電力建設項目。中國大陸電力企業在火電、水電、風電、太陽能行業,在企業資曆、技術、價格上,和國際同行相比都有很大優勢,國家相關部門應積極在兩岸貿易準則上打通渠道,使大陸電力企業可以進軍台灣電力市場。考察團認為以下幾點可供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借鑒:
1、中國大陸有許多高山湖泊,例如長白山的天池、天山的天池,可以學習台灣日月潭的作法,在景區開發建設中納入抽水蓄能電站,不僅不會破壞景區,還可以使景區擴大,增加經濟收入,有利於景區的發展。
2、中國大陸在水利工程招投標方麵應按國際通行作法取消“資質”製度,改為“資格”審查,在小項目中,小企業可以直接投標,有利於小企業的發展,杜絕層層分包和倒賣工程。取消“資質”合格者的中間環節,降低中標價格。
3、中國大陸實行的是電力係統 “廠網分開”模式,即發電廠與電網分開經營。台灣的電力係統統一經營模式和大陸的分散經營模式各有優、缺點,但台灣的“委托經營”模式,以產權和經營權分離解決經營上的矛盾,達到經營最優,可供參考。